| 索引号 | gxqrlzyhshbz/20260901-00001 | 发布机构 | 高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办公室 |
| 公开目录 | 公示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6-09-01 |
| 成文日期 | 效力状态 | 生效中 |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关于居民养老保险与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待遇合并发放的公告 |
关于居民养老保险与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待遇合并发放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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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参保居民: 为进一步优化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服务流程,规范养老待遇发放管理,落实全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经办系统纳入全省集中平台统一管理的工作部署,高新区将调整居民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待遇发放模式,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执行时间 自2026年8月起,高新区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待遇实行合并统一发放。原有分开发放模式不再执行。 二、调整说明 本次待遇合并发放,遵循“待遇标准不变、个人权益不减”的原则。对同时享受居民养老保险与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统一使用原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发放银行账号发放。 三、温馨提示 请待遇领取人员及时核查本人金融账户状态。如账户存在未激活、冻结、过期等异常情况,请尽快前往银行网点办理相关业务,避免影响待遇正常发放。 四、咨询渠道 如有政策疑问、待遇查询、业务办理等相关问题,可前往各镇(街)便民服务中心经办窗口咨询,也可拨打人社咨询热线。 咨询电话: 马厂湖镇:0539-5255378 罗西街道:0539-8511501 中心城区:0539-7118167 高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办公室 2026年9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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