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shsyfzj/2025-0000074 | 发布机构 | 高新区民政工作办公室 |
公开目录 | 公示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5-06-03 |
成文日期 | 效力状态 | 生效中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标题 | 高新区儒辰观澜府社区配建养老服务用房委托运营招募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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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住宅小区配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的移交、建设、管理与运营工作,促进全区养老服务业大发展,为老年人提供优质便利的服务,根据《山东省养老服务条例》、《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字〔2019〕31号)《临沂市住宅小区配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用房规划、建设、移交与管理办法》(临民〔2020〕28号)、《临沂市加强孝善食堂建设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临民〔2024〕14号)等文件精神,高新区民政卫生工作办公室决定,公开招募有爱心、有意愿、有条件、有能力的社会专业机构托管运营社区配建养老服务用房。具体方案如下: 一、参与主体 (一)在山东省内正式登记注册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有爱心、有意愿。 (二)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行业的责任意识,热心养老服务事业。 (三)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和服务能力,能够结合自身专长、优势提供社区基本养老服务。 (四)具有良好的社会信用记录,无违法乱纪行为。 二、托管运营项目
(二)托管运营要求 1、养老服务用房托管年限为10年,仅供用于建设社区“孝善食堂”,不得改变养老用途,不得挤占、挪用或占而不用,否则无偿收回用房。 2、本项目应按照《临沂高新区加强孝善食堂建设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实施方案》要求,内设孝善食堂应微利经营,提倡为高龄、失能老年人适当减免餐饮费用。 3、项目改造建设、装修装饰及运营应符合消防安全要求。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无偿收回用房。 4、内设孝善食堂的,应取得《食品卫生经营许可证》,工作人员需持有《健康证》,应符合食品安全相关要求。 三、实施步骤 (一)项目申报 1、意向单位应按照项目要求进行策划设计,于2025年6月10日前到高新区民政卫生工作办公室报名,同时提交《高新区社区配建养老服务用房委托运营项目申报书》电子版、法人登记证书副本扫描件等。 2、项目初审。区民政卫生工作办公室收到项目申报材料后,进行材料审核、资质认定。通过审核的项目需于规定时间内报送纸质材料至区民政卫生工作办公室社会救助科。 (二)项目评审 1、评审委员会对经过初审的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开展现场答辩,现场打分。 2、根据评分由高到低依序选择意向托管用房,最终宣布托管单位,并向社会公示。 3、经公示无异议的,签订《高新区住宅小区配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用房托管运营协议》,移交用房。 四、项目监督 (一)凡提供虚假资料或有其它不正当行为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与资格,三年内不得参加该项目申报。 (二)运营方应自觉接受民政、消防、市场监管等业务部门的行业监管,自觉接受镇街道和村社区的属地监管,拒不配合、不服从监管的,无偿收回用房。 (三)因不可抗力原因无法继续托管运营的,应及时区民政卫生工作办公室提出;由区民政卫生工作办公室统筹解决。 五、申报及联系方式 (一)申报时间 2025年6月3日-6月10日。 (二)申报方式 直接登录高新区政府网站(http://www.lyctp.gov.cn/)查看公告并下载申报材料,填写《高新区社区配建养老服务用房委托运营项目申报书》等材料,以电子文档方式提交至活动专用邮箱(lygxqmzj@163.com)。 (三)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临沂高新区技术产业开发区龙湖路29号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607室社会救助科 邮政编码:276017 咨询电话:0539-7118087 附件:高新区社区配建养老服务用房委托运营项目申报书 高新区民政卫生工作办公室 2025年6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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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高新区儒辰观澜府社区配建养老服务用房委托运营项目申报书.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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