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gtfj/2024-0000110 | 发布机构 | 高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
公开目录 | 公示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4-09-19 |
成文日期 | 效力状态 | 生效中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标题 | 临沂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结果公告(临征调公告G〔2024〕13号) |
|
根据《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区分局、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金融办公室、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农业农村工作办公室等部门及马厂湖镇人民政府,于2024年5月20日至2024年6月3日期间在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兴龙河村(西桥村)、兴龙河村(南桥村)、金凤村(凤凰庄村)、山北头村4个村进行了土地现状调查确认。现将调查结果公告如下: 一、调查范围 地块1:四至范围东至兴龙河村(南桥村)、兴龙河村(西桥村)土地,西至兴龙河村(南桥村)土地,南至兴龙河村(南桥村)、兴龙河村(西桥村)土地,北至公路用地。 地块2:四至范围东至金凤村(凤凰庄村)、西石埠村土地,西至金凤村(凤凰庄村)土地土地,南至金凤村(凤凰庄村)土地,北至金凤村(凤凰庄村)土地。 地块3:四至范围东至金凤村(凤凰庄村)土地,西至金凤村(凤凰庄村)土地,南至金凤村(凤凰庄村)土地,北至金凤村(凤凰庄村)土地。 地块4:四至范围东至涧沟崖村土地,西至山北头村土地,南至涧沟崖村土地,北至山北头村土地。 地块5:四至范围东至涧沟崖村土地,西至涧沟崖村土地,南至涧沟崖村土地,北至山北头村土地。 地块6:四至范围东至山北头村、涧沟崖村土地,西至山北头村、涧沟崖村土地,南至涧沟崖村土地,北至山北头村土地。 (详见附件1)。 二、调查结果 (一)土地情况。经勘测确认,本次调查地块面积为8.0238公顷。其中:农用地8.0238公顷(耕地1.2920公顷)。(详见附件2) (二)权利人情况。经调查确认,本次调查地块土地所有权人5个,分别为: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马厂湖镇兴龙河村(南桥村)(土地权属证号为鲁(2024)临沂市不动产权第0083075号和鲁(2024)临沂市不动产权第0083297号)、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马厂湖镇兴龙河村(西桥村)(土地权属证号为鲁(2024)临沂市不动产权第0082820号)、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马厂湖镇金凤村(凤凰庄村)(土地权属证号为鲁(2024)临沂市不动产权第0083504号)、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马厂湖镇山北头村(土地权属证号为鲁(2024)临沂市不动产权第0083363号)。 涉及土地使用权人101个,其中土地承包经营权人99个(土地承包权人99个、土地经营权人0个),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人0个,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所有权人99个。(详见附件2)。 三、其他事项 本公告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自2024年6月3日至2024年6月7日。 拟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调查确认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结束前凭相关证据材料,向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区分局书面提出复核申请。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区分局应当组织参与调查的各方对其提出的合法诉求予以复核并作出复核结论。 特此公告。 联系人:张久胜,联系电话:0539-7109517。 附件1:调查地块四至范围图 附件2:《土地所有权调查确认表》和《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调查确认表》 临沂市人民政府 2024年6月3日 |
附件【四至范围及调查确认表.pdf】 |
【关闭窗口】 【打印本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