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gxqrlzyhshbz/2024-0000017 | 发布机构 | 高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办公室 |
公开目录 | 公示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4-03-11 |
成文日期 | 效力状态 | 生效中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标题 | 认定工伤决定书(受送达人:山东兴华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
认定工伤决定书(受送达人:山东兴华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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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兴华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本机关受理了高民的工伤认定申请,并于2024年1月29日依法作出《认定工伤决定书》(临高人社工伤认〔2024〕50号),因通过邮寄等方式送达未果,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认定决定如下: 2023年1月2日0时左右,山东兴华装饰材料有限公司职工高民在车间工作,因机械升降架缺液压油,导致自动下沉,使其不慎摔伤,后被送到医院进行救治,经临沂市中医医院诊断为:1.腰椎骨折L2;2.腰骶棘突骨折L1。高民受到的事故伤害,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属于工伤认定范围,现予以认定为工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对本决定不服的,可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山东省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向高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联系地址:临沂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603室 联系电话:0539-7958509 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十一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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