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gxkjfzj/2024-0000007 | 发布机构 | 高新区科技创新办公室 |
公开目录 | 公示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4-01-19 |
成文日期 | 效力状态 | 生效中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标题 | 关于征集2024年度市级以上重点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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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企业: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扎实推进科技创新示范区建设,现面向区内企业征集2024年度市级以上重点科技计划项目,主要包括基础研究、技术攻关、平台培育、科技金融等四大类18项。现将具体情况通知如下: 一、计划类别 (一)基础研究 1.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重大基础研究项目。定位“鼓励探索、突出原创,聚焦前沿、独辟蹊径”,围绕我省八大发展战略和新旧动能转换十强产业,重点支持研究基础好、创新实力强的领军科技人才及科研团队,围绕学科发展前沿交叉、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需求,深入系统地开展引领性、战略性和原创性研究,推动实现前瞻性基础研究、引领性原创成果重大突破。一般可分为“原创探索”类和指南目标导向类。 2.山东省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基础研究项目。支持我省龙头骨干企业牵头,与省内重点高校院所深度合作,针对我省2019年以来已结题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重点项目开展基础研究成果的验证、转化。 (二)技术攻关 1.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重大科技创新工程)项目。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重点支持前沿交叉和颠覆性技术研究、共性关键技术研究和应用示范,以及前瞻性对策分析和实证研究等科技活动,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为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持续性的支撑和引领。 2.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乡村振兴科技创新提振行动计划)项目。聚焦我省农业优势产业、特色产业发展瓶颈问题,集聚高校科研院所的科研、人才等创新资源,推动企业主导的产学研深度融合,开展关键技术集成创新和成果转化应用示范,吸引培养农业农村科技人才,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以产业振兴带动人才振兴和生态振兴,打造科技支撑型乡村振兴示范样板。 3.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竞争性创新平台)项目。面向当年度绩效评价优秀的省级创新平台定向予以发布,包括省重点实验室、院士工作站、省技术创新中心、大学科技园、新型研发机构等。申报项目研发内容不得与已立项的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或其他省直有关单位立项项目相同或类似。 4.山东省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 (1)科技创新基地建设。结合全省科技创新基地(平台)布局,支持省级及以上科技创新基地(平台),包括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等;支持省内研发公共服务平台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新型研发机构。 (2)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支持针对区域重点产业等开展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活动,包括技术转移机构、人才队伍和技术市场建设,以及公益属性明显、引导带动作用突出、有效提升产业创新能力、惠及人民群众广泛的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及科技帮扶项目等。 (3)区域创新体系建设。支持国家高新区内上一年度首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库入库企业申报的技术攻关或产业创新类项目。 5.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能力提升工程项目。聚焦新兴领域及我省急需补短板的产业领域,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开展关键共性技术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企业须取得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库入库登记编号,并围绕重点支持方向,与具有学科优势和特色的重点高校或有实力的科研院所开展关键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的产学研合作活动。优先支持以高校、科研院所等横向科研项目结余经费出资科技成果转化、入股或创办的科技型中小企业。 6.临沂市重点研发计划。聚焦实施先进工业强市战略,以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八大主导产业共性关键技术突破、创新产品研发和创新成果示范为重点,推动重点领域关键核心技术实现新突破,鼓励和引导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培育科技人才队伍后备力量,支持科技领军人才开展深度研究,推进创新创业深入开展,培育发展新动能,推动我市经济社会科技创新水平持续提升,支撑全市高质量发展。 7.临沂市重大科技创新项目“揭榜制”“组阁制”项目。揭榜制项目可以由一个法人单位单独进行揭榜,也可以由多个法人单位共同揭榜(组阁制项目)。揭榜制项目分为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两类。技术攻关类项目主要由本市范围内的科技型龙头、骨干企业提出技术难题或重大需求,经市科技局发榜后,由市内外符合条件且有研究开发能力的高校、科研单位、企业或各类创新平台进行揭榜攻关。成果转化类项目主要由市内外高校、科研单位、企业或各类创新平台提供比较成熟并符合我市产业发展需求的重大科技创新成果,经市科技局发榜后,由有技术需求、应用场景且符合应用条件的市内企业进行揭榜转化。 (三)平台培育 1.山东省重点实验室。重点实验室分基础研究、前沿技术研究、产业技术研究3类。基础研究类侧重拓展人类认知自然的边界;前沿技术研究类重点聚焦未来技术更新换代和新兴产业发展中前瞻性、先导性、探索性引领技术,发展新质生产力;产业技术研究类着重解决标志性产业链发展相关的科学问题,以科技创新推动产业创新。详情可到山东省科技平台-省重点实验室管理系统查阅。 2.山东省技术创新中心。面向国家和我省重大技术创新需求、面向经济主战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重大部署,聚焦我省“十强”产业和优势支柱产业。牵头单位为企业的,须是行业龙头企业;牵头单位为高校、科研院所的,应当在共性关键技术或核心“卡脖子”技术领域具有显著优势。原则上,不支持已牵头建设省级以上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临床医学中心、“1+30+N”创新创业共同体的单位牵头申报。牵头单位为企业的,须是行业的龙头企业,近三年销售收入一般平均不低于20亿元(农业企业不低于10亿元),年度研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4%(农业企业不低于3%)。 3.山东省新型研发机构。以开展产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为核心功能,兼具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技术转移转化、企业孵化培育及人才引育等功能。具有公益性,能够承担公共研发服务功能。企业法人类新型研发机构以公共研发服务为主,突出面向产业的关键共性技术研究、成果转化、企业培育等研发、转移转化和服务。资方投入,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收入,政府购买服务收入以及承接科研项目获得的经费收入总额占年收入总额的60%以上。常驻研发人员(以全年实际工作超过90天计)不少于20人,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以上人员不低于研发人员总数的30%。上年度研究开发经费支出占年收入总额比例不低于30%。科研用房500平方米以上,仪器设备原值一般在500万元以上。 4.临沂市技术创新中心。开展从应用基础研究、关键技术攻关、成果转化到产业化应用的全链条创新,加速相关领域前沿技术和关键共性技术突破和重大科技成果的中试熟化、产业化进程,提升全市重点产业竞争力,引领产业发展。市技术创新中心由行业龙头企业、具有优势的科研院所或新型研发机构等牵头,有关企业、高等学校、科研单位及新型研发组织参与建设。 5.临沂市重点实验室。以优势学科、高新技术及产业发展和社会进步为重点,开展前沿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获取关键技术、共性技术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聚集和培养高层次科技人才,为增强全市科技综合实力和经济、社会持续协调发展提供知识储备和科技支撑。实验室分为依托科研机构、高等学校建设的重点实验室和依托企业建设的企业重点实验室等类别。 6.临沂市创新创业共同体。通过体制机制创新,促进“政产学研金服用”各要素集聚,实现技术研发、成果转化、人才培养、企业孵化、金融保障、产业提升等各功能有机聚合的综合性创新平台和载体,具有区域性、链条式、多元化等特点。 (四)科技金融 1.山东省科技股权投资项目。聚焦新旧动能转换“十强”产业的细分领域以及“四新”“四化”领域,支持具有引领带动作用、关系经济社会长远发展的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等高新技术项目以及能够解决行业重大关键共性技术、促进产业链关键核心技术提升的创新研发项目。申报单位应具有高成长性,发展前景良好,合法经营,无不良信用记录。优先支持省级(含)以上创新创业大赛中胜出的企业、高端人才领衔创办的企业、创新性强且发展成熟度高的企业、省级创新创业共同体孵化培育的科技型企业以及建立帮扶合作关系的高新技术企业。 2.山东省科技成果转化贷款风险补偿及贴息。银行向科技型中小企业发放的用于支持企业科技研发、成果转化、产业化及其他科技创新活动的贷款。支持对象为当年度已备案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省级风险补偿标准为备案贷款不良本金的35%,单户企业纳入风险补偿备案的贷款余额不超过2000万元。企业可从符合条件的贷款中任选一笔申请贴息,贴息标准为企业实际支付贷款利息的40%,每家企业最高贴息50万元,只享受一次。 3.山东省科技创新券。依托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协作共用网,面向山东省行政区域内中小微企业和创业(创客)团队(简称使用方)无偿发放,用于补助其使用共享科研设施与仪器开展科技创新活动、购买科技创新服务、促进科技资源开放共享、支撑创新创业的普惠性政策工具。给予临沂的使用方60%的补助,同一企业或团队每年最高补助50万元。 二、申报程序 (一)查看申报要求。符合条件企业可以通过山东省科技厅(http://kjt.shandong.gov.cn/)、山东省科技平台(http://cloud.kjt.shandong.gov.cn/)、临沂市科技局(http://kjj.linyi.gov.cn/)等省市科技主管部门官方网站查阅上一年度相关科技计划项目申报通知要求。 (二)填报申报材料。参照往年申报模板准备相关申报材料。申报单位须对申报材料中涉及的指标、数据和相关证明、附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自行承担因提供虚假材料造成的后果。 (三)主管部门审核。申报单位于2024年3月1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盖章扫描版各一份)提交至区科技创新办公室(邮箱lygxqkjcx@ly.shandong.cn),由区科技创新办公室按照省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四)纳入储备库。本次项目征集是项目储备环节,优先支持入库项目申报2024年省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区级以上科技奖励政策。 三、注意事项 1.为减轻科研人员负担,除涉密项目外,本次申报无需提供相关纸质材料。项目入库资料必须真实可靠,申报单位需对项目入库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的行为将纳入科技诚信失信处理。 2.牵头单位为企业的,须如实填报上年度企业基本财务信息。其中,纳入统计部门调查范围的企业,须按照《企业(单位)研发活动统计报表制度》要求报送统计部门的上年度企业研究开发项目情况表和企业研究开发活动及相关情况表中的数据填报,并附附表。 3.项目负责人入库总数不超过3个项目,企业的入库项目总数不超过10项。同一项目内容已获得市级(含)以上财政专项资金支持的原则上不得入库。 联系人:王继广,联系方式:7118922 高新区科技创新办公室 2024年1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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