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gxqrlzyhshbz/2023-0000002 | 发布机构 | 高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办公室 |
| 公开目录 | 公示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2-12-24 |
| 成文日期 | 效力状态 | 生效中 |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工伤认定限期举证通知书 |
工伤认定限期举证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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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陵县常胜装卸运输中心: 你单位职工孙京春以2021年4月18日在工作中发生事故伤害为由,向我机关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需你单位举证相关证据材料(单位意见、书证、物证、音频资料等)。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你单位,依照《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限期举证通知书,限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本机关领取限期举证通知书,逾期不领,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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