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mchz/2021-0000119 | 发布机构 | 高新区马厂湖镇 |
| 公开目录 | 公示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1-11-10 |
| 成文日期 | 2021-11-10 | 效力状态 | 生效中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关于组建宜城花园小区业主大会筹备组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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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业主大会与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工作的意见》及相关规定,临沂高新区宜城花园小区已符合业主委员会成立的条件。 筹备组候选人由业主自荐产生,被确定为业主大会筹备组成员的业主,不得参与小区业主委员会成员候选人选举,筹备组在业主委员会成立后自动解散。 筹备组由7至15人单数组成,筹备组原则上由镇街代表、社区组织代表、业主代表及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代表等人员组成,由镇街代表担任筹备组组长,业主比倒不低于总人数的50%。 一、筹备组候选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2)遵守国家和物业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3)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模范履行业主义务,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和物业专项维修资金; (4)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具有社会公信力; (5)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6)身体健康,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能够按时参加业主委员会的活动。 (7)在本区实际居住,并是本小区的业主。 (8)本人及直系亲属未在本物业管理区域的物业管理企业及其直属单位工作。 为了保证业主委员会委员队伍的质量,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下8类人员不能作为业主委会委员候选人人选: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曾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不满三年的; (2)违反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正在被立案侦查(调查)的; (3)受到留党察看及以上党内处分不满三年的; (4)参与邪教组织,非法组织参与集体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 (5)利用家族势力甚至黑恶势力等干预小区正常工作和生活的; (6)在本小区物业服务公司工作或与该公司有利益关系需要回避的; (7)在小区内违章搭建、违规出租住宅、拒缴或拖延缴纳物业服务费的; (8)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差,业主意见较大的。 二、报名时间: 2021年11月10日至2021年11月15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 三、报名地点: 报名人员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到马厂湖镇银河村(中桥村委)进行报名,并填写筹备组候选人报名表。 四、资格审查: 按上述候选人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贯穿报名工作的全过程。 五、材料公示: 筹备组应当自产生之日起10日内,将成员名单和工作职责在物业管理区域内进行书面公告,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业主对筹备组成员有异议的,应当说明理由并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由相关单位调查核实且具备合法理由的,可以撤销该筹备组成员资格,同时根据筹备组成员产生办法进行增补。 五、其他: 筹备组业主成员超过规定人数时应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1、自动退出。 2、无人自动退出时,全体自荐人应先制定集体书面协议,并在所有自荐人认可签字(录像存证)后,再进行互相推选。 报名人员在报名期间要保持所留联系电话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的,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0539-8946597 特此公告 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马厂湖镇中桥村民委员会 2021年11月10日 临沂市高新区宜城花园小区业主大会筹备组 候选人自荐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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