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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gxkjfzj/2021-0000033 发布机构 高新区科技创新办公室
公开目录 公示公告 发布日期 2021-09-30
成文日期 2021-09-30 效力状态 生效中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临沂市(企业)重点实验室的通知
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临沂市(企业)重点实验室的通知

各企业:

为加强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根据《临沂市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组织申报2021年临沂市(企业)重点实验室。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依托高校、科研单位等建设的实验室:

1)符合《临沂市重点实验室管理暂行办法》所列基本条件;

   2)拥有高层次人才及研究团队。

   3)开展协同创新。通过产学研合作,建立校企、院企实质性合作关系,形成较完备的产业创新链。

   2、依托企业建设的实验室:

   1)符合《临沂市重点实验室管理暂行办法》中所列条件;

   2)制定灵活有效的人才政策。通过战略合作或有效人才政策,聚集高层次的人才与队伍,与高校、科研单位等形成稳定的产学研合作研究。

3)依托单位重视科技创新,具备较完备的研发设施等科研条件,有较大的研发投入。

二、注意事项

1、重点实验室的名称必须与专业方向一致,涵盖准确,应命名为“临沂市×××(技术领域或研究方向)重点实验室”。技术领域或研究方向要凝练、规范,力戒宽泛、分散。

   2、申报时可对现有研究方向、人才队伍、管理体制等做适当调整,集中依托单位精华力量,但严禁拼凑材料申报。

3、主管部门和依托单位建设经费的到位情况,以其每年下达的经费预算和实验室实际进账数额为依据。

4、同领域已建有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的不再申报市级重点实验室。

   三、申报限额及方式

1各县区不超过5个,市直单位不超过1个。

   2、符合条件的单位填报《临沂市(企业)重点实验室申请书》(详见附件),提交相关附件和证明材料,一式二份(勿用塑料封面)并加盖公章后报高新区科技创新办公室资配科。

3、各企业于20211015日前上报。逾期申报的不予受理。

联系人:王继广   7118922

 

 附件:临沂市(企业)重点实验室申请书  

 

高新区科技创新办公室

                           2021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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