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xzspfwj/2021-0000168 | 发布机构 | 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 公开目录 | 公示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1-09-26 |
| 成文日期 | 2021-09-26 | 效力状态 | 生效中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关于撤销部分道路运输经营业户《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
关于撤销部分道路运输经营业户《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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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规范》第五条“被许可人作出投入车辆承诺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监督其按照承诺书的承诺期限投入运输车辆。车辆投入时限不得超过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之日起180天。超过承诺期限未投入车辆的,许可证件自动失效,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注销其相应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并收回《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在媒体公告。”经查,徐俊山等10家道路运输经营业户存在超过承诺期限未按规定投入车辆现象(见附件),我局依规撤销其相应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并收回《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公示时间:2021年9月26日至2021年9月30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临沂高新区商事登记窗口联系,电话:0539-7118123。 特此公告。
临沂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1年9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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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开业超过180天没有投入车辆的普货业户列表.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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