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jmswj/2021-0000030 | 发布机构 | 高新区经济发展局 |
| 公开目录 | 公示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1-04-02 |
| 成文日期 | 2021-04-02 | 效力状态 | 生效中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临沂市“1+1+8”污染防治攻坚战驻区督察反馈意见(序号7)销号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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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环保督察要求,现对临沂市“1+1+8”污染防治攻坚战驻区督察反馈意见(序号7)整改销号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4月2日-2021年4月8日,共7天。 一、反馈问题 临沂市加油站规范化管理力度不够。在抽查的20 余家加油站中,部分加油站无法提供近期的进货单和检测报告。 二、整改目标 建立加油站规范管理制度 三、整改措施 1、举一反三,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成品油经营企业大检查行动,加大加油站规范化管理力度。 2、对全市所有加油站成品油进销台账及相关票据再次进行全面检查,限期规范整改并建立档案。重点检查供油协议、进货票证、进销货台账、油品标识、发票情况、油品来源渠道等;检查成品油经营企业是否按要求进行设备升级,供应升级油品;是否严格按照公安部门要求,建立散装汽油销售台账,散装汽油购销进行实名登记。 3、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作出处理处罚决定,涉嫌违法犯罪的,交由公安部门处理。 四、完成情况 针对反馈问题,举一反三进行自查。一是经济发展办公室结合成品油零售资格年度检查,联合各相关职能部门及属地镇街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成品油经营企业大检查。二是全年不定期对成品油零售企业开展专项检查、抽查。重点对所销售的车用汽、柴油是否达到标准(国Ⅵ)、供油协议、进货票证、进销货台账、发票情况、油品来源渠道、违反成品油“禁产、禁购、禁销、禁用”规定、散装汽油购销实名登记情况、油品标识是否齐全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强化加油站规范化管理,对发现的问题能够当场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限期整改,坚决杜绝违法违规、以次充好行为。通过检查,区内未发现无法提供进货单问题。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书面或电话形式向经济发展办公室反馈。 联系电话:7118829 联系地址:高新区管委会302办公室 临沂高新区管委会 2021年4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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