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gxqrlzyhshbz/2021-0000009 | 发布机构 | 高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办公室 |
| 公开目录 | 公示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1-02-18 |
| 成文日期 | 2021-02-18 | 效力状态 | 生效中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临沂高新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2021第42号 |
临沂高新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2021第4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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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高新区罗西快递信息咨询中心: 本委受理申请人宋金远诉你单位(临高劳人仲案字〔2021〕第42号)劳动争议一案已立案受理。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你单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山东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答辩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通知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领取通知书,逾期不领,视为送达。我委定于2021年3月18日9时在临沂高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庭(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301室)开庭审理此案。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 临沂高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一年二月十八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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