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shsyfzj/2020-0000136 | 发布机构 | 高新区民政工作办公室 |
| 公开目录 | 公示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0-11-28 |
| 成文日期 | 2020-11-28 | 效力状态 | 生效中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关于做好2020年全市继续医学教育公共课程考试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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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2020年度山东省继续医学教育公共课程的通知》(鲁继医教委发〔2020〕3号),定于12月份进行全省继续医学教育公共课程考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与对象 考试科目为鲁继医教委发〔2020〕3号文件公布的5门继续医学教育公共课程,其中必修课2门,选修课3门,均为省级I类学分。 (一)必修课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知识培训》作为必修课程,考试对象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作为必修课程。考试对象为:所有从事临床工作的执业医师、助理执业医师及药学专业人员(考过此门公共课程的人员不必再重复参加考试)。 (二)选修课: 1、《社区预防医学》 2、《卫生应急工作手册》 3、《H7N9流感等6种重点传染病防治》 每人报考公共课程(含必修、选修课程)不得超过2门。 二、考试安排 参加考试学员可选网上考试和笔试任何一种方式。 网上考试安排:参加网上考试的卫生技术人员于2020年12月5日-12月26日持上网学习卡登录“山东卫生教育网”选择相应课程考试,逾期不予安排考试。考试合格者,经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统一审核后,授予相应学分,同时导入山东省继续医学教育管理系统。 笔试考试安排:如有参加笔试的学员,请各县区汇总人员名单,于11月30日前报市继续医学教育中心,由市继续医学教育中心安排有关考务工作,2020年12月5日统一组织笔试,考试结束后,由市继续医学教育中心组织阅卷,考试成绩合格人员数据报省继教委审核后,授予相应学分,同时导入省继续医学教育管理系统,具体时间、科目安排见下表。
为确保本次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各县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安排,明确责任,及时通知到相关卫生技术人员,确保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考试。 联系电话:8138736
临沂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 2020年11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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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关于做好2020年全市继续医学教育.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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