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hbfj/2019-0000093 | 发布机构 | 高新区生态环境分局 |
公开目录 | 公示公告 | 发布日期 | 2019-07-12 |
成文日期 | 2019-07-12 | 效力状态 | 生效中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标题 | 临沂市高新区西部产业园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
|
临沂市高新区西部产业园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及区域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规定,对临沂市高新区西部产业园的情况及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示,以便广泛了解社会各界公众对项目的态度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规划概况 规划范围:东至乾元路、双金路、西中环和兴隆路,西至朱沂路、富升路、创新路, 北至龙盛路、城庙路、城大路,南至兴盛路、湖北路、龙潭路,规划占地面积58.69平方公里。 规划期限:2019年-2035年,其中近期预测年确定为2027年,远期预测年确定为2035年。 功能定位:临沂产业创新基地、商贸物流发展区,集商贸物流、商业服务、生活居住、工业等多元功能为一体的产城融合示范区。 产业分区:包括新材料产业区、先进装备区、医药加工区、综合加工区、印刷产业区。 规划结构:根据高新区的规划定位,规划形成“一轴引领,三心联动,集聚七区”的空间结构。 一轴:规划区中部纵观南北的发展轴。 三心:北部的马场湖服务中心、商贸物流服务中心和南部的罗西服务中心。 七区:分别为西部工业物流片区、马场湖镇驻地片区、现代田园风貌区、商贸物流片区、中部生活片区、南部生活服务片区、南部工业片区。 二、委托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概况 委托单位:临沂高新区管委会 地址:临沂高新区管委会 联系人:刘科长 联系电话:7118076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单位:临沂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 地址:临沂市北城新区北京路39号金玉山大厦24楼 联系人:尤工电话:0539-7205525 电子信箱:lyhksywek@163.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内容 主要工作程序是通过对周围环境调查分析,并查阅资料、实地考察、咨询工程技术人员等,基本掌握与临沂市高新区西部产业园生产、环境相关的因素,并通过数学模型计算等方法,预测、评价规划实施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程度和范围,并提出污染防治对策,在此基础上编制本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便为项目决策和环境管理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 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按照临沂市高新区西部产业园的性质、规模、建设内容、发展规划,结合当地的社会、经济发展总体规划、环境保护规划和环境功能区划等,调查主要敏感环境保护目标、环境资源、环境质量现状、分析现有环境问题和发展趋势,预测和评价临沂市高新区西部产业园规划建设对当地环境空气、生态环境、水环境、声环境等的影响,对临沂市高新区西部产业园内的布局及功能分区的合理性、园区内规划与所在区域发展规划的协调性、园区内土地利用的生态适宜度等进行分析,提出减缓环境影响的调整方案和污染控制措施与对策。根据区域环境质量目标确定污染物总量控制的原则要求,提出污染物总量控制方案。 五、公众参与意见的主要事项 1、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提出项目环保可行性意见及要求。 2、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提出完善项目环保措施、防止项目污染的意见和要求。 3、在完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初稿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将再次进行公告。 4、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编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完成后,查阅报告书全本(除保密外),了解情况。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将提供方便或解答。 5、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将认真听取公众意见,科学、公平、公正、合法地进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及方式 公众可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填写公众意见表,可通过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地方政府及其环保主管部门提交公众意见表,也可直接交至建设单位。 附件: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临沂高新区管委会 2019年7月12日 |
附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x】 |
【关闭窗口】 【打印本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