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gxkjfzj/2019-0000090 | 发布机构 | 高新区科技创新办公室 |
公开目录 | 公示公告 | 发布日期 | 2019-09-30 |
成文日期 | 2019-09-30 | 效力状态 | 生效中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标题 | 关于申请2020年度临沂市科技创新券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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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企业单位: 为引导鼓励企业加大科技投入,提升科技创新能力,认真落实《临沂市科技创新券实施管理办法(试行)》的精神,现将2020年度临沂市科技创新券申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根据创新券事前发放、事后兑现的原则,2020年度创新券执行周期为2019年10月1日至2020年9月30日。 二、发放对象和标准 1、A券:支持对象为广大中小企业,体现低门槛、普惠性,单个企业上年度销售额不足2000万元发放5万元,超过2000万元发放10万元。 2、B券:支持对象为已具备一定创新能力的科技型企业,企业上年度在税务部门登记研发费用的,按研发费用的固定比例确定发放额度。单个企业研发费用不足500万元的,最高发放额度不超过50万元;单个企业研发费用超过500万元的,最高发放额度不超过100万元。 三、申请单位需要提交申请材料 1、《临沂市科技创新券领取申请表》; 2、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企业2018年度审计报告(需要有带二维码的防伪页); 4、申请B券需要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2018年度企业研发费用证明材料; 5、企业2018年度开展创新研发活动证明材料(复印件)。 三、工作程序及要求 1、符合科技创新券资助条件的企业向高新区科技发展局提交《临沂市科技创新券领取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 2、县区科技局对《临沂市科技创新券领取申请表》进行审查后,汇总填报《科技创新券申请企业汇总表》,由县区科技局盖章确认后于2019年10月15日前统一报送至市创新券管理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临沂市科技局邮箱(skjjjhk@ly.shandong.cn)。 3、由市创新券管理办公室审核确定科技创新券拟发放企业与金额,登记编号后发放。科技创新券采取实名制,不得转让、买卖,不重复使用。 申报发放过程中如有疑问请与区科技发展局联系。 联系人:杜洋 联系电话:7118922 |
附件【附件1:临沂市科技创新券领取申请表.doc】 附件【附件2:临沂市科技创新券申请企业汇总表.doc】 附件【附件3:临沂市科技创新券实施管理办法(试行).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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