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lhbsc/2019-0000021 | 发布机构 | 龙湖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
公开目录 | 公示公告 | 发布日期 | 2019-01-03 |
成文日期 | 2019-01-03 | 效力状态 | 生效中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标题 | 龙湖城区办事处第四次经济普查“两员”报酬发放工作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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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高新区四经普查领导小组下发的《关于做好第四次经济普查单位清查阶段“两员”报酬发放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为扎实稳妥做好八社区“两员”报酬的发放工作,现制订如下方案: 一、发放原则 本次“两员”补贴的发放要本着“多劳多得、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杜绝“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不良现象,以督促“两员”增强工作责任心,优质、高效的完成下一阶段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发放标准 办事处决定按每名普查员“清查户数”进行核算补贴,龙湖办事处八个社区共清查企业法人及个体户4428家(见附表),普查员每普查一家的“两员”补贴为35121÷4428=7.93元,故湖西崖北社区的“两员”补贴为8542元;大白衣庄社区的“两员”补贴为7282元;湖西崖东社区的“两员”补贴为7224元;湖西崖西社区的“两员”补贴为3951元;后崔庄社区的“两员”补贴为3648元;前崔庄社区的“两员”补贴为1960元;潘庄社区的“两员”补贴为1444元;沙埠庄社区的“两员”补贴为1070元。 三、发放要求 要严格执行花名册制定,龙湖办事处财务管理办要按照以上发放标准,严格执行“两员”补贴经费发放流程,列出花名册直接发放到人,并且要求本人签字,不得截留和挪用、不得代签,并做好经费往来的档案留存,确保发放全程可追溯、可倒查。 附表:各社区清查阶段完成情况汇总表 2018年12月26日
附表: 各社区清查阶段完成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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