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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shsyfzj/2019-0000013 发布机构 高新区民政工作办公室
公开目录 公示公告 发布日期 2018-12-28
成文日期 2018-12-28 效力状态 生效中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临沂高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2018.12.28)
临沂高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2018.12.28)

临沂高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山东远通巴歌汽车租赁科技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扈艳庆诉山东远通巴歌汽车租赁科技有限公司(临劳人仲案字〔2018〕第160号)劳动争议一案、刘锋诉山东远通巴歌汽车租赁科技有限公司(临劳人仲案字〔2018〕第161号)劳动争议一案、朱丽梅诉山东远通巴歌汽车租赁科技有限公司(临劳人仲案字〔2018〕第162号)劳动争议一案、岳涛诉山东远通巴歌汽车租赁科技有限公司(临劳人仲案字〔2018〕第163号)劳动争议一案、刘礼林诉山东远通巴歌汽车租赁科技有限公司(临劳人仲案字〔2018〕第164号)劳动争议一案、申请人王内蒙诉山东远通巴歌汽车租赁科技有限公司(临劳人仲案字〔2018〕第165号)劳动争议一案、肖伟诉山东远通巴歌汽车租赁科技有限公司(临劳人仲案字〔2018〕第166号)劳动争议一案、彭超诉山东远通巴歌汽车租赁科技有限公司(临劳人仲案字〔2018〕第171号)劳动争议一案、刘洋诉山东远通巴歌汽车租赁科技有限公司(临劳人仲案字〔2018〕第172号)劳动争议一案、陈超诉山东远通巴歌汽车租赁科技有限公司(临劳人仲案字〔2018〕第174号)劳动争议一案均已开庭审理完毕。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你单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山东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限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领取仲裁裁决书,逾期不领,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临沂高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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