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gafj/2025-0000006 | 发布机构 | 高新区公安分局 |
公开目录 | 工作概况 | 发布日期 | 2025-02-28 |
成文日期 | 效力状态 | 生效中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标题 | 【高新公安】绷紧反诈弦,共筑安全堤 |
【高新公安】绷紧反诈弦,共筑安全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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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买卖、出租、出借电话卡是一种违法犯罪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买卖、出租、出借电话卡、物联网卡、电信线路、短信端口、银行账户、支付账户、互联网账号等,不得提供实名核验帮助;不得假冒他人身份或者虚构代理关系开立上述卡、账户、账号等。 在此郑重提醒大家,一定要时刻绷紧反诈这根弦,不断增强反诈意识、提升防诈意识与识诈能力 。千万别为了一时的蝇头小利,就向他人出售、出租、出借手机卡、银行卡,也别把自己的微信、支付宝等账户提供给他人用于资金收取,不然很容易沦为犯罪分子的“工具人”。警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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