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gafj/2024-0000030 | 发布机构 | 高新区公安分局 |
公开目录 | 工作概况 | 发布日期 | 2024-10-25 |
成文日期 | 效力状态 | 生效中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标题 | 【高新公安】暖心故事不间断,平凡坚守不打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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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系群众,尽显责任担当,微光成炬,传递温暖和力量。罗西派出所始终将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用心为群众做好事、解难题,用实际行动践行着为民初心使命。 2024年10月13日22时许,罗西派出所接到110指令:湖北路某减肥训练营,一名女性学员失踪。接警后,民警周元迅速处警到达现场。经了解,失踪学员系张某,女,30岁,济南市济阳县人。在该减肥训练营参加减肥训练,训练营工作人员发现张某于10月12日凌晨3时许从训练营外出后失联,出走时未穿鞋未带手机。民警迅速将情况汇报所主要领导,所领导高度重视,一方面第一时间汇报分局,同时与市局110接警平台对接发出《寻人协查》,并与相邻派出所沟通联系;另一方面为防止发生意外,尽快找到张某,根据减肥训练营工作人员提供的张某体貌特征等线索,集中全所警力立即开展工作。经过12多小时的不懈努力,最终在罗庄区双月园路与湖东路交汇处路边将女子找到并将其安全交到家人手中。 罗西派出所民辅警以实际行动践行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警察誓言,树立了良好的公安形象,传递了正能量,温暖着民心,赢得了当事人家人以及群众的高度赞扬。 10月19日,《天赐的声音》巅峰歌会山东临沂站在奥体公园体育馆举办。分局领导对本次安全监督任务高度重视,治安巡防大队制定了详细的安全监督计划,抽调骨干警力16名,全力保障演唱会顺利进行。
一是提前部署充分准备。接到任务后,治安巡防大队主要负责同志立即对执勤人员作出要求,进一步明确任务目标,并组织人员对以往相关任务进行经验总结,安排有经验民辅警带队执勤,确保安全监督任务万无一失。 二是压实责任多措并举。按照临沂市公安局的《工作监督方案》,严格落实包干执勤,定岗定责,在负责区域内监督指导安保人员做好验票核查、通道疏导、现场巡查、维持秩序等工作。压实工作责任,确保每项工作落到实处,收到成效。 三是规范执法树立形象。全体执勤人员严格遵守执勤纪律,做到规范执法,文明执法,严抓警容警纪,对待现场群众注意工作方式方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充分展现了高新公安的精神面貌和专业素质,树立了良好形象。 多次发送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认定和处罚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具体来说,这种行为指的是达到法定责任年龄、具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多次通过信件、电话、计算机信息网络等方式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 根据法律规定,对于发送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行为,公安机关可以处以行政拘留或罚款。具体的处罚幅度根据情节轻重决定:一般情况下,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如果情节较重,如频繁发送、内容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等,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近日,刑侦大队抓获非法买卖、出租、出借银行账户违法行为人颜某某(男,41岁,临沂市高新区人)。
非法买卖、出租、出借银行账户的行为不仅会对国家的金融秩序造成混乱,还会侵犯公民的财产权 益和个人信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买卖、出租、出借电话卡、物联网卡、电信线路、短信端口、银行账户、支付账户、互联网账号等,不得提供实名核验帮助;不得假冒他人身份或者虚构代理关系开立上述卡、账户、账号等;第四十四条规定违反本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没收违法所得,由公安机关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二万元的,处二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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