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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fy/2023-0000023 发布机构 高新区法院
公开目录 工作概况 发布日期 2023-04-30
成文日期 效力状态 生效中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巧解“乌龙”化纠纷,原被告拍手称赞
巧解“乌龙”化纠纷,原被告拍手称赞

 

“感谢法官热心细心办案,不仅解决了我公司几个涉诉案件,消除了与被告两公司的隔阂,而且避免了产生新案件,真是太感谢了!”近日,临沂高新区法院高效化解两起涉相同被告案件,得到双方当事人一致称赞,双方同时送来锦旗表示感谢。

被告公司系某小区开发商。2021年7月,原告两公司应被告公司要求,为某小区销售提供广告宣传服务。两原告出具发票后,被告公司一直未与两原告公司结算。两原告公司多次向被告公司经办人索要未果后,两原告公司同时诉至法院,并提交了保全申请。

承办法官在简要了解案情、查看证据后,察觉到其中存在蹊跷之处,与原告协商暂缓保全,并组织调解员先行了解案情。调解员在法官的指导下,立即联系了双方公司,被告公司称宣传费早已交付两原告公司,而两原告公司均表示未收到相应款项。双方公司均言之凿凿,且提供了相关证据。

是一方公司说谎,还是另有隐情?调解员再次详细审查双方证据并反复沟通后,发现两原告公司广告投放均是与被告公司的赵某对接,而赵某现已离职。凭借多年工作经验,调解员判断赵某是化解两案的关键。因赵某离职且联系方式变更,调解员经过几番波折才联系到赵某。赵某开始坚称其不了解情况,但其略显慌乱的语气和不愿配合的态度,让调解员更加坚定了之前的猜测。于是在承办法官的指导下,调解员再次与赵某进行沟通,告知其将面临的严重后果及减轻处罚的方法,赵某犹豫再三后终于承认侵占了两笔宣传费,并表示愿意积极返还,请求原、被告公司谅解。

事情原委弄清楚后,法官组织原、被告公司和赵某一起到法院进行调解,最终三方达成调解协议,赵某把侵占的款项及时返还给两原告公司,两原告及被告公司不再追究赵某其他法律责任。至此案件得到圆满解决,原、被告公司握手言和,表示今后将继续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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