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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jjdd/2023-0000027 发布机构 高新区交警大队
公开目录 工作概况 发布日期 2023-08-25
成文日期 效力状态 生效中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高新区大队坚持“打牢、提高、规范”为主线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
高新区大队坚持“打牢、提高、规范”为主线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

为深化落实执法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提升交警系统执法规范化建设水平,高新区大队结合单位队伍建设实际状况,积极行动,不断采取有效措施,从源头抓起,认真进行了周密组织和详细安排,积极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确保民警执法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极大地推动了执法规范建设的顺利开展。

一、深化执法教育培训,打牢执法为民基础。大队深入开展执法思想教育培训工作。为进一步加强队伍规范化建设,及时地制定了执法规范化建设教育培训计划,要求民警认真排查在执法形象、执法态度、执法用语、执法程序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和工作规范,明确解决问题的时限,确保按期整改完毕。切实把思想政治教育和执法规范化置于队伍建设的首位,加深民警对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的熟练掌握程度,进一步规范民警的言行举止,加强执法经验交流和总结,促进队伍执法规范化建设整体迈入新的水平。

二、深化执法模式改革,提高执勤执法效果。在认真贯彻《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执法方式改革,努力实现执法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交通违法处理、交通事故处理业务要全面推行“敞开式”办公,增加执法工作的透明度。深入推行人性化执法,准确把握当前社会心理的变化和执法对象的感受,讲究执法艺术和方式方法,最大限度地融法、理、情于一体。坚持先教育后处罚、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对轻微交通违法行为,不影响交通安全畅通的,以教育为主;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必须处罚的,严格依法、公正处理,并最大限度地争取当事人的理解和支持,坚决杜绝因民警工作方法简单粗暴、态度生硬与群众发生冲突,坚决杜绝因执法不当而引发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

三、深化执法制度建设,全面规范执法行为。大队充分发挥各项执法制度在执法规范化建设中的正面引导和激励作用,以制度规范日常执法行为。深化执法监督制度建设,完善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按照“谁办案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进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促进执法公平公正。加强外部监督,通过组织开展警营开放日、回访当事人等活动,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对执勤执法工作的意见、建议,接受社会监督。

四、全面落实民警自我安全防护措施。要严格执行公安部《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做好自我安全防护工作。巡逻前,要对车辆、车况及携带的单警装备进行严格检查。巡逻中,要遵守安全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保持车速、系好安全带、开启警灯。夜间执勤和事故现场要穿上反光背心,规范着装。上路执勤时,要携带数码相机、酒精测试等取证工具,各执勤民警要提高警惕,防止不法伤害等意外事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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