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gxqrlzyhshbz/2022-0000082 | 发布机构 | 高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办公室 |
| 公开目录 | 工作概况 | 发布日期 | 2022-12-06 |
| 成文日期 | 效力状态 | 生效中 |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关于工伤认定的那些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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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难免会发生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的情况,发生工伤后怎么申请?下面,小编带大家一起来看看。 一、什么是工伤认定? 工伤认定是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受到的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 二、工伤认定有哪些性质和特点? 1.属于具体行政行为; 2.属于行政确认行为。确认的结果有四种:是工伤,非工伤,视同工伤,不视同工伤; 3.属于须申请的行政行为。"不申请,不认定"是工伤认定程序的特点; 4.单位、职工或其近亲属一方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可以选择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进行行政诉讼。 三、工伤认定的申请时限多长?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特别提醒:用人单位不申请工伤认定,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等必须申请。不管是否参加工伤保险,工伤认定都是处理工伤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工伤认定首先是用人单位的义务,用人单位不在规定期限内申请工伤认定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等可以在一年内申请。由于申请工伤认定有明确的受理期限,超过期限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将不予受理。 高新区工伤受理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受理地点:高新区龙湖路39号346办公室 咨询电话:79585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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