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jjdd/2022-0000009 | 发布机构 | 高新区交警大队 |
| 公开目录 | 工作概况 | 发布日期 | 2022-05-17 |
| 成文日期 | 效力状态 | 生效中 |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高新区大队“四举措”强化队伍管理、升级执法规范化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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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提高纪律作风建设和执法服务水平,高新区大队结合辖区交管工作实际,采取四举措强化升级执法规范化建设、加强队伍教育管理,引导全体民、辅警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焕发干事创业精气神,创造安全、有序、畅通、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一、加强工作提醒,筑牢安全防护意识。要求全体民、辅警切实提高政治敏锐性,在执勤执法中始终做到识大体、顾大局,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牢固树立“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理念。并通过交班提醒、岗前提醒、时刻提醒等方式,增强执勤民、辅警的安全防范意识。 二、强化队伍管理,提升整体素质。加强和规范队伍管理,充分发挥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所起的作用,日常工作中重点抓实警容风纪塑造、排查整改突出问题,建立执法工作责任制,进一步明确不同层级的执法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形成严密无间、环环相扣的问责体系,切实加大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力度。文明规范执勤教育和业务技能培训,加大队伍管理力度,有效促进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 三、深入查找问题,狠抓整改落实。紧密结合党风廉政建设、自查自纠工作,认真查找,全面梳理在队伍建设、执法规范化方面存在的不足。开展交心谈心工作,面对面地分析查找在思想纪律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剖析产生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对自身存在的问题要做到不回避、及时整改。针对案件质量考评中暴露出的问题,加强案卷质量,确定专人对可抽考的案件进行梳理,查缺补漏,进行整改,逐步提升大队人员执法办案水平。 四、立足本职工作,加强教育培训。强化民、辅警对《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等相关规范的学习;定期对执勤执法站位、车辆日常检查、警车驾驶、路面纠违、防护装备配戴等与民、辅警自身安全息息相关的执法环节和程序进行了明确、细致的规定,切实规范民、辅警的执勤执法行为,纠正不良执法习惯,提高安全防护意识,从思想源头上把牢安全防护关。同时进一步规范民、辅警执勤执法用语,规范手势动作,构造和谐警民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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