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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20180424-174623-618 发布机构 高新区民政工作办公室
公开目录 工作概况 发布日期 2015-07-31
成文日期 2015-07-31 效力状态 生效中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高新区为参保居民统一发放“居民医疗证”
高新区为参保居民统一发放“居民医疗证”

为了加强和规范医疗保险工作管理,方便参保群众看病就医,高新区为全区11万参保居民印制了《高新区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证》(简称“居民医疗证”)。

印制的“居民医疗证”主要涵盖了医保报销政策、报销比例、就诊流程、个人信息、缴费金额等相关信息。在使用过程中可以明确记载参保个人门诊就诊日期、累计结余、门诊慢性病、特殊疾病及住院报销日期、报销金额。

“居民医疗证”目前正在有序发放,由于需要填写参保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历年缴费等相关信息,而且数量较大,各村居(社区)正在加班加点完善各项信息,“居民医疗证”有望在8月初全部完成发放。(徐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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