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0180424-173622-630 | 发布机构 | 高新区经济发展局 |
公开目录 | 工作概况 | 发布日期 | 2017-08-25 |
成文日期 | 2017-08-25 | 效力状态 | 生效中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标题 | 关于对拟推荐全省先进中小企业名单进行公示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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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评选表彰全省先进中小企业的通知》(鲁中小企局字【2017】38号)、《关于推荐全省先进中小企业的通知》(临中小企【2017】46号)文件要求,经公开征集、企业申请及纪检、工商、环保等十一部门征求意见,现对拟推荐企业公示如下: 一、推荐评选条件 1、发展质量高。注重发展新技术、新产业、新模式、新业态,在发展新动能、改造提升传统动能、加快转型升级步伐、增强创业创新能力、以“四新”促“四化”等方面成效突出。 2、经济效益好。企业总资产、营业收入、利润总额、上缴税金等主要经济指标2014年-2016年连续三年增速居本市前列,具有高成长性。 3、社会贡献大。依法照章纳税,积极承担社会责任,自觉维护和保障职工利益,劳动关系和谐,增加社会就业。 4、依法生产经营。社会认可度高,诚信守法,安全生产,无假冒伪劣产品举报,无重大质量事故、安全生产事故、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二、拟推荐企业名单及先进业绩 山东卫康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以海洋生物制品的研发、生产、销售为主营业务的科技型高新技术企业。公司成立于1999年,现注册资金8000万元,总资产29126万元,2016年销售收入为18192万元,上缴税收2006万元。公司与中国科学院海洋研究所、华东理工大学等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合作,构建了国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院士工作站、山东省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山东省企业技术中心、山东省壳寡糖及其季铵化衍生物工程实验室、山东省壳寡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省级以上研发平台。现在公司在海洋生物医药市场上已拥有了“清大卫仕”、“壳好”、“壳能”、“鲁健”、“卫康美诺尔”系列多项专利产品,在全国甲壳素行业综合占有率达到17.6%,位居全国同行业前三位。公司“清大卫仕”商标被评为山东省著名商标。 如有异议的,请于5个工作日内(2017年8月24日至2017年8月30日)通过电话、书面或邮箱向经贸发展局进行举报反映。 (电话:7109167;邮箱gxqjmj@163.com)
高新区经贸发展局 2017年8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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