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能大师工作室主要依托在技能含量较高的行业、大中型企业和职业院校中工作的高技能人才以及部分掌握传统技能、民间绝技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技能大师进行建设。按照“总量控制、竞争择优”原则,一年3个左右。
申报条件:
人选应当是某一行业(领域)技能拔尖、技艺精湛并具有较强创新创造能力和社会影响力的高技能人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①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全国技术能手、齐鲁首席技师(山东省首席技师)、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技师、山东省技术能手、沂蒙首席技师(临沂市首席技师)以及泰山产业领军人才(技能类)称号之一的。
②积极开展技术技能革新,取得有影响的发明创造,并产生较大经济效益的。
③在带徒传技方面经验丰富、成绩突出,所带徒弟多人成为单位技能骨干、在各类职业技能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
④依托企业建立技能大师(名师)工作室的,企业应当具备:有符合条件的技能大师2名以上,技能人才比较密集;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用于高技能人才培养、交流等方面的费用不低于50%,能够为技能大师工作室提供相应的资金支持以及包括场所、设备在内的必要工作条件(其中固定工作场所一般不少于60平方米)。
咨询单位:区社发局就业培训科,电话:79588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