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实验室是组织高水平科学技术研究的基地,开展国内外科技合作交流的窗口,培养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的载体,面向全社会开放的公共科学技术研究平台。实验室分为依托科研机构、高等学校建设的重点实验室和依托企业建设的企业重点实验室等类别。
申报条件:
①实验室从事本领域科学研究5年以上,具有相对集中稳定的研究方向,应用基础研究能力较强,承担过省级以上重大科技项目,近3年承担过市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不包括政策引导类等其他项目)3项以上,获市级以上科技奖励成果原则上不少于3项。依托大学、科研院所组建的实验室应在国内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不少于3篇(一部学术专著视同5篇论文,一项授权发明专利视同3篇论文)。
②实验室须拥有一支年龄与知识结构合理、水平高的科技创新队伍,固定研究人员不低于20人,其中硕士以上学历或具有高级职称的不低于三分之一,一般应拥有泰山学者或相当层次及以上水平的学术带头人。
③实验室具备先进、完备的科研条件和设施,实验用房相对集中,面积在600平方米以上;用于科研的仪器设备(包括农业科研基础设施)总值一般应在800万元以上。
④实验室具有合理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资产和知识成果等产权关系明晰,积极开展科技合作,能够对外开放并发挥行业带动和辐射作用。
⑤依托单位有筹款能力和筹款信誉,能为实验室提供后勤保障及相应经费等配套条件,保证实验室科研工作和开展国内外学术合作交流的基本需要。主管部门能保证实验室建设配套经费及建成后实验室的运行经费。
⑥企业重点实验室依托单位须为在临沂市内注册的内资企业,或者内资控股的民族品牌合资企业,在行业内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综合科技实力较强,掌握产业核心技术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拥有本领域的发明专利或高水平的原创性成果。实验室依托单位应保证实验室建设后的运行经费,近三年投入实验室建设经费不少于100万元,并承诺建设期内匹配投入建设经费不低于300万元。
支持政策:对评估结果优秀的实验室,给予连续支持,优先推荐申报省(企业)重点实验室和国家重点实验室。
咨询单位:区科发局,电话:711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