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要与区域经济发展密切结合,主要围绕十大振兴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和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紧缺行业(领域)组织实施。技能大师工作室主要依托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部分在技能含量较高的行业和大中型企业工作的高技能人才,以及部分掌握传统技能、民间绝技的技能大师建设。可建在企业或公共职业技能实训基地。
申报条件:
(一)技能大师的条件:
技能大师应当是某一行业(领域)技能拔尖、技艺精湛并具有较强创新创造能力和社会影响力的高技能人才,在带徒传技方面经验丰富,身体健康,能够承担工作室日常工作。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获得中华技能大奖称号;
②获得全国技术能手称号或具有技师以上技能水平,积极开展技术技能革新,取得有一定影响的发明创造,并产生较大的经济效益;
③具有一定的绝技绝活,并在积极挖掘和传承传统工艺上作出较大贡献。
(二)依托企业建立工作室,企业应当具备的条件:
有符合条件的技能大师;技能人才比较密集;高度重视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技能人才培养、评价、选拔、使用和激励政策制度;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用于高技能人才培养、交流等方面的费用不低于50%,能够为技能大师工作室提供相应的资金支持以及包括场所、设备在内的必要工作条件。
(三)依托公共职业技能实训基地建立技能大师工作室,公共职业技能实训基地应当具备的条件:
有符合条件的技能大师;高度重视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制定了一系列加快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措施;能够为技能大师工作室提供相应的资金支持以及包括场所、设备在内的必要的工作条件。
咨询单位:区社发局就业培训科,电话:79588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