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自主创新产品认定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2007年度省自主创新产品申报、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管理办法》规定,从今年起省科技厅、财政厅将定期公布《山东省自主创新产品目录》,财政部门将在获得认定的自主创新产品范围内研究制定《山东省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目录》。各单位可参考现行省级政府采购目录内的产品,有针对性地开展自主创新产品申报工作。
二、对拟推荐上报省科技厅的产品,将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论证、评审,严格执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规范开展产品推荐工作。
三、各单位于2007年6月25日前统一将申报材料(山东省自主创新产品认定申请表及申请表电子文件)一式四份报送高新区科技局。
联系人:季兰龙 联系电话:7109026
高新区科技局
2007年4月12日
附件:山东省自主创新产品认定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