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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高新区党工委宣传部关于开展“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专项宣传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7-09-04

  根据高新区《关于贯彻临政办明电[2007]256号文件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通知》的精神和要求,为进一步落实好安全生产宣传工作,切实提高群众安全意识,预防安全事故发生,特通知如下:
      一、认真组织,强化认识
      各单位从讲政治、讲大局、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持久性,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安全生产纳入日常工作当中,常抓不懈;在宣传上做到有声有势、入脑入心,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生产意识,预防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具体措施
  (一)宣传内容
  目前,重点强化以下宣传内容:
  1、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的宣传。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的宣传,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安全的宣传。
  2、对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的宣传。加强消防安全责任制宣传,加强安全管理宣传,预防拥堵、踩踏、火灾等事故。
  3、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加大对违章驾驶、疲劳驾驶、违规载客等行为危害的宣传、加强对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监管的宣传。
  4、建设项目的安全宣传。加强对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进行全面排查整治的宣传,加强对易燃易、有毒有害项目进行安全论证的宣传,加强建立项目建设、材料采购的质量保证体系的宣传,加强制定试生产方案和应急处理预案的宣传。
  (二)宣传形式
  1、各单位要成立专门的领导班子和专职队伍,专人负责安全宣传,建立安全宣传的长效机制;对安全教育工作常抓不懈,真正做到入脑入心。
  2、宣传手段:
  ①各单位要根据本行业、本单位的特点,对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安全生产的标准要求天天讲、事事讲;具体工作中结合不同工作岗位、不同工作种类开展经常性的宣传。
  ②发放宣传资料、设置宣传牌、悬挂条幅、编辑黑板报等,并定期进行更换、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