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根据中欧双方就合作建立纺织品双边监控体系达成的共识,为规范我国纺织品服装出口经营秩序,促进中欧纺织品贸易健康有序发展,中国纺织品进出口商会、中国纺织工业协会、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已经发布《商协会审核小组关于2008年输欧双边监控纺织品出口企业资质标准的公告》(以下简称资质标准),规定凡符合资质标准的企业可以从事双边监控输欧纺织品的出口经营活动。为提高资质审核工作效率,确保输欧纺织品企业出口业务顺利开展,我省资质审核工作将参照属地管理原则逐级开展。
各企业要按照资质标准的规定进行严格核对,符合条件的请将书面申报材料于11月23日前报经贸发展局。详细材料可登陆山东国际商务网对外贸易栏目下载。(http://www.shandongbusiness.gov.cn/)
联系电话7109076
附件:
1、关于2008年对欧双边监控纺织品出口企业资质标准
2、关于2008年对欧盟出口双边监控纺织品的企业资质标准和企业申请程序的解释说明
3、申请对欧盟出口监控纺织品企业资质登记表
4、山东省2008年对欧盟出口监控纺织品企业资质初审汇总表
二〇〇七年十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