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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08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专项扶持资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8-06-10

  高新区各企业、关单位:
        根据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08年度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专项扶持资金项目的通知》精神,按照市科技局、市财政局要求,我区开始组织申报2008年度省、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专项扶持资金项目。现将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企业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申请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二)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或服务业务,申请支持的项目必须在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内;
(三)领导班子有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和较高的经营管理水平,并有持续创新的意识;
(四)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30%,直接从事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五)有良好的经营业绩,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每年用于高新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的经费不低于销售额的5%;
(六)已纳入财政企业信息快报系统且报送质量较好,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合格的财务管理人员。
二、申请项目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按照《2008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若干重点项目指南》和《山东省科学和技术发展“十一五”规划重点项目指南》确定的高新技术领域,重点支持自主创新性强、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好、能够在经济结构调整中发挥重要作用的项目,具有显著节能降耗效果的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项目。
三、申报要求及时间
        申报单位要严格对照通知的要求与格式,认真研究项目和编写材料,做到内容完整、条理清楚、数据准确。于2008年6月13日前将上报,材料一式五份,加盖公章后上报高新区科技局,逾期不再受理。
五、需上报材料
        申报企业需上报《2008年度申报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项目企业信息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国税登记证、地税登记证、企业章程、验资证明等。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高新区科技局:联系人 司 雯 刘金平 7109026
高新区财政局:联系人 刘 琳 7109058
 
        二〇〇八年六月十日

       


下载附件: 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08年度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专项扶持资金项目的通知》
2008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若干重点项目指南
申报2008年度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专项扶持资金项目企业信息表
08创新基金培训pp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