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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编制提报2010年度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9-09-18

  临经贸改字[2009]215号

        关于编制提报2010年度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计划的通知

各县区经贸局、临沂经济开发区经发局、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发局、临沂临港产业区经发局,各市直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产业调整振兴规划和“扩内需、保增长、调结构”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加快工业结构调整步伐,促进全市工业结构优化升级和工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为2010年的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工作打好基础,现就编制提报2010年度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计划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报项目的条件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土地政策、环保政策、行业准入政策、能源政策、安全许可和城市规划等规定;
  2、按照国家发改委、工信部制定的《国家重点支持的行业和产品目录》,重点突出列入省、市各产业调整振兴规划的工业技改项目和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生物工程及制药、新材料、新能源以及利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的技改项目;
  3、项目的选择要突出规模效益,突出节能减排,突出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和高出口创汇,突出循环经济特点,有较高的市场占有率,有较强的产业带动能力和发展潜力;
  4、国家限制类、淘汰类产品及落后类工艺、设备项目不允许提报;
  5、符合省经贸委《关于印发山东省技术改造投资统计指标解释的通知》(鲁经贸改函字〔2008〕09号)规定的技术改造项目范畴。
  6、提报项目的总投资额度原则为50万元以上。
  二、工作要求
  1、结合2009年全年技改项目完成情况,在全面调研基础上,科学、合理、全面地提出2010年度的技改项目计划。
  2、要注意做好2009年结转项目与2010年计划的衔接和2010年新开工项目的分类统计工作,严禁项目以小报大,一个项目拆开分报等,保证项目提报的准确性。
  3、市属及以上企业的项目,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报属地县区经贸局统计汇总,同时报市经贸委技改科。
  4、因不及时上报而未被纳入市经贸委项目库的项目,今后国家、省有关技术改造专项基金,市经贸委将不予安排、考虑。
  三、报送时间
   请各单位将2010年技改项目于10月25日之前上报高新区经贸发展局。
   联系人:葛忠雪 李光兰 联系电话:7109087
  电子邮箱:lygxqjmj@sina.com
  附件:2010年全市技术改造项目汇总表

                         二OO九年九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