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关于申报2010年度
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项目的通知
各县区经贸局、高新区经济发展服务局、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服务局,各相关企业:
根据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组织申报2010年度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发展基金项目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我市电子发展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单位注意事项:各县区经贸局及相关企业(以下称推荐单位,请按《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管理办法》(财建[2007]866号)、《2010年度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项目指南》(见附件)的要求,认真组织管理范围内的单位做好2010年度基金项目申报组织和推荐工作。
二、项目申报单位注意事项:项目申报单位在申请材料准备前必须仔细阅读《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管理办法》、《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资助项目合同书》和《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项目验收办法》,并根据附件《2010年度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项目指南》选择项目(招标项目、倍增计划暂不申报),实事求是、科学合理地填报相关经济、技术指标实现和配套资金落实情况,不得夸大掺假、过于乐观的预测。
项目申报单位申报项目须经推荐单位推荐。申报单位提供的材料一经发现弄虚作假,我委将不再受理该单位的申请。
三、材料报送方式:
(一)电子稿:项目承担单位通过部基金申报网站下载可行性报告格式文件,按编写内容说明编制并上传可行性报告的电子版。如果上传文件出现归类错误、无推荐单位意见、压缩误码、附带病毒、内容超大或内容缺失(包括财务报表)等情况,将取消申报资格。推荐单位在网上对电子稿进行审核、评价、推荐和排序;
(二)纸质稿:除电子稿外,项目承担单位还应打印成纸质稿。纸质稿包括可行性报告正文、附表和附件(按项目可行性报告编写内容说明的相关要求准备齐全)。一式两份,用A4纸打印,简装,不加封皮,送交当地推荐单位。
各县区经贸局根据营业执照、财务报表等资料,确认管理范围内的申报单位资格后,对送交来的纸质稿的真实性、可行性做出评价,签署推荐意见,整理后,将纸制稿报送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科技外径科。
申报截止日期为3月12日。电子稿直接上传工信部基金管理办公室,两稿信息必须完全一致,否则不予受理。
四、项目的推荐与上报:我委将综合各县区对项目的推荐,研究确定上报2010年度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项目。
五、项目申报注意事项:项目申报单位在上传电子版时,应仔细阅读部基金申报网站(www.itfund.gov.cn)上传资料方法说明,因上传文件压缩误码、附带病毒或内容缺失等情况而无参评资格的,责任自负。
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的有关文件、项目申报的具体要求及格式可在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发展基金办公室的网站(www.itfund.gov.cn)查阅下载。申报过程中如有问题,可随时和我委科技外经科联系。
联系人:刘新刚
电 话:8727762 电子邮箱:ly8727762@126.com
备注:请两乡镇、办事处、高创中心、各电子信息类企业,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准备电子版及纸质材料,于3月11日上午12点上报高新区经贸局。
联系电话:7109087 邮箱:gxq7109087@126.com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