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马厂湖镇人民政府的申请报告,按照国家关于容积率调整的相关政策,本着改善城市形象,集约、节约利用土地的原则,通过临沂国家高新区安商国土综合组集体会审,并经专家论证,拟对临沂宜城房产公司开发的“宜城花园”(位于马厂湖镇解放路与工业三路交汇处东南侧)项目容积率进行调整,一期由1.8提高到2.0,二期由1.4提高到1.6。现将拟调整容积率情况予以公示。
对公示项目容积率调整如有异议者,请在公示起七日内以书面形式反映于高新区规划分局。
联系电话:7109073
附件一:马厂湖镇人民政府申请报告;
附件二:宜城花园小区规划方案图;
File/File/临沂宜城房地产 一二期规划1224.jpg
附件三:高新区安商国土集体会审及专家论证意见;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