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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2012年劳动保障书面材料审查通知
   发布日期:2012-04-26

  辖区内各用人单位:

  根据国务院《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规定,我局定于2012年5月4日至6月15日开展劳动保障书面材料审查(以下简称劳动保障年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审范围:属地管理、辖区内各类用人单位。

  二、年审的方式:用人单位从临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综合政务栏(www.lyrs.gov.cn)或加入腾讯群83555862邮箱下载《劳动保障书面材料审查登记表》、委托书,电脑填写打印,并对本单位2011年度遵守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形成书面自查报告。

  三、书面审查的内容:1、用人单位劳动保障方面规章制度文本;2、经鉴证的劳动合同人员汇总表及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抽取3人合同);3、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的措施及有关材料;4、2011年1月、5月、12月份考勤表、工资发放凭证;5、从事技术工种的劳动者花名册,职业资格证书;6、2011年度缴纳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的会计凭证;7、《单位授权委托书》;8、单位填报的《劳动保障书面材料审查登记表》;9、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成立文件;10、社会保险登记证原件。

  四、方法、步骤及要求:用人单位填写相关表格于6月10日前报送审查资料。对主动纠正存在问题,积极参加年审的单位,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帮助其规范劳动用工行为,作出审查结论。对不参加社会保险且拒绝参加年审的单位,将对其实施重点检查,并依法予以处理。

  书面材料审查办公室地址:临沂高新区办公大楼三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书面材料审查办公室电话: 7109030。

   

  

  临沂高新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O一二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