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落实高层次人才优惠政策,进一步加大我区吸引、集聚高层次人才力度,按照有关规定,现开展我区高学历人才津贴申报审核工作。
津贴申报范围:企业引进的,具有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学历和学位的人员。医院、学校引进的,具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的人员。经用人单位申报、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五年内每人每月博士2000元、硕士1000元,市财政和用人单位各承担50%。
请用人单位认真准备申报材料,落实好相应配套资金,向区人才办提出申请。根据市人才办要求,各县区(开发区)将相关材料于9月4日前上报,请用人单位下载网页附件内容,尽快开展申报工作。如有疑问请联系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7979750。
附件:
2014年高新区高学历人才津贴申报审核工作通知及表格
临沂高新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