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失业保险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二代身份证复印件1份;
2、农行卡或折原件、复印件一份;
3、1寸照片2张;
4、解除合同证明1份;
5、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1份;
6、填写《求职登记表》1份;
7、《就业失业登记证》;
8、计划生育证明1份。
特别提示:失业人员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60日内到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和失业保险金领取手续。材料完备后,次月底到我局领取失业证及银行卡。
咨询电话:7118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