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临沂市发展养老服务业专项资金补助项目实施方案》(临民〔2015〕80号)文件精神,由财政局、民政局联合进行现场勘查,经山东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评估认定(《2016年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养老服务业专项资金补助项目的财政专项评审报告》鲁鸿建审字(2016)第3045号),小姜村农村幸福院、东叠庄农村幸福院、香樟园老年公寓等3处养老机构均符合拨款文件要求,现对我区3处养老机构拨款情况进行公示。
公示期5天(2016年9月29日—2016年10月4日),如有异议,请向高新区民政局办公室反映。
联 系 人:李常庚
联系电话:0539—7958799;13355000917
附件:
养老机构名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