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临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 | 智能问答
当前位置是: 首页 >> 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 >> 正文
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16年度打击“两非”案件情况通报
   发布日期:2016-12-29

今年以来为综合治理我区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深入贯彻落实省市有关文件,我区把打击“两非”作为重点工作,狠抓日常监督和岗位责任制的落实,加强内部管理,采取了集中打击与经常性监督相结合,明察暗访与群众举报相结合,加大打击力度,形成了卫计部门主抓、多部门协作的工作机制,查处了多例案件。现将案件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一、赵言秀非法销售终止妊娠类药物案

2016年8月3日上午9点40分,执法人员在对马厂湖辖区内一中西医门诊例行检查时,发现诊所内有终止妊娠的药。执法人员对所发现情况进行调查,并于8月15日交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处理,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山东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规定》第二十条、《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行政处罚裁量权使用规则》第十一条第八项的规定,对当事人进行以下处罚:(1)没收违法销售的药品;(2)罚款3000元上缴国库。

二、富源小区诊所非法销售终止妊娠类药物案

2016年8月3日下午15点53分,执法人员在对马厂湖镇解放路与戈九路交汇的富源小区诊所例行检查时,发现诊所内有终止妊娠的药物,执法人员对所发现情况进行调查,并于8月15日交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处理,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山东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规定》第二十条、《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行政处罚裁量权使用规则》第十一条第八项的规定,对当事人进行以下处罚:(1)没收违法销售的药品;(2)罚款3000元上缴国库。

三、苗兴田皮肤诊所未经获准使用终止妊娠药品案

2016年8月4日上午,执法人员在对罗西街道苗兴田皮肤诊所现场监督检查时发现,该诊所未经获准擅自使用终止妊娠药品,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以上事实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之规定,给予行政处罚:(1)罚款5000元上缴国库;(2)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高新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6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