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临沂市财政局、临沂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临财农[2017]6号和临财农指[2017]10号联合发文,下达我区2017年度省、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共计231.9万元,其中省级资金7.9万元,分别为“扶贫特惠保险”大病医疗补充保险金5万元、“雨露计划”补助金0.9万元、建档立卡经费1万元、扶贫宣传奖励费1万元;市级资金224万元,分别为产业资金216万元、健康保险1万元、“三无失能”人员护理补助2万元、项目管理费5万元。另外,区级扶贫专项资金初步预算安排为460万元,分别为金融扶贫风险补偿金180万元、贴息资金60万元、担保金100万元,产业项目资金110万元,扶贫宣传、评估验收等费用10万元。
根据省、市关于加强2017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监管的意见和,市级产业资金216万元、区级产业项目资金110万元拟分别分配到马厂湖镇、罗西街道用于发展扶贫产业项目,其他资金根据使用方向专款专用。
为加强扶贫资金的监督管理,确保扶贫资金使用安排公正、公平、公开、规范,进一步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依据《临沂高新区关于建立和推行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通知》要求,现予公告。请广大干部群众对公告情况予以监督,如有疑问、意见,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向区扶贫办、财政局咨询反映。
监督联系电话:区扶贫办 7958612
区财政局 7958670
临沂高新区扶贫办
2017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