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地点:临沂高新区新华路39号党工委组织部234室
咨询电话:0539-7958553
提交申请时间: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内
办理对象:市外调入我区所属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具备初、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人员。
发放证件: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
法律效力: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作为单位聘任专业技术人员的依据。
权利和义务:
权利:1、提出申请
2、了解职称确认审批结果
义务:1、证明申请人符合申请条件
2、如实提供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申请条件:
(一)符合原中央职称改革领导小组颁布的《职务试行条例》的评审条件和申报程序,由政府人社部门批准组建的评审委员会通过,并经政府人社部门批准或认可。
(二)调入本区后从事专业对口工作满一年。
(三)全国已实施相应级别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统一考试的系列(专业)不再进行相应系列(专业)和级别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确认工作。
申请文书:《外地调入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审核确认表》和《外地调入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确认花名册》
申请所需材料:(一)《外地调入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审核确认登记表》(附件1)和《外地调入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确认花名册》(附件2)各一式两份;
(二)原《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三)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
(四)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调动函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五)反映本人调入我区以来从事专业工作的技术水平、能力、业绩的工作总结一份(3000字以内,A4纸打印)
办理程序:用人单位将材料报送至区党工委组织部234室,
初审后上报市人社局专技处进行资格确认。初、中级资格直接由市人社局专技处进行确认,高级由市人社局呈报省人社厅进行确认。资格确定后持资格确定表格原件到有关部门办理资格证书。
办事依据:原国家人事部《企事业单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若干问题暂行规定》(人职发[1990]4号)
附件1:
外地调入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审核确认登记表.doc
附件2:
外地调入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确认花名册.xls
高新区党工委组织部
2017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