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持续恢复的意见》(国办发﹝2022﹞9号)和省商务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统计局《关于促进汽车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鲁商发﹝2022﹞4号)文件精神,刺激和促进全市汽车消费,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发放汽车消费券,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活动主题
促消费、稳经济、惠民生
二、活动名称、时间及参加对象
(一)活动名称:“2022惠享临沂消费年”汽车消费惠民活动
(二)发放时间:2022年6月1日至6月30日
(三)参加对象
1.企业:在临沂市境内注册的限额以上汽车零售企业、传统零售企业、餐饮企业、成品油零售企业。
2.消费者:2022年5月22日至6月30日在全市参与活动的汽车零售企业购买家庭乘用车(二手车除外,不含7座以上客车、货车、特种用车)且在临沂市上牌的个人购车者。
三、活动方式
通过银联云闪付APP向购车人发放消费券。通过手机下载登录“云闪付APP”首页—本地专区进入“临沂汽车消费券”小程序或通过云闪付APP搜索“临沂汽车消费券”进入,按照要求注册认证和申请领取。消费券领取成功后,到店消费时使用云闪付核销。
四、发放标准
补贴发放标准严格执行省商务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统计局《关于促进汽车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鲁商发﹝2022﹞4号)规定的标准。
1.对在市内购置新能源家庭乘用车(二手车除外;不含7座以上客车、货车、特种用车)并上牌的个人消费者,购置20万元(含)以上的,每辆车发放6000元消费券;购置10万元(含)至20万元(不含)的每辆车发放4000元消费券;购置10万元以下的每辆车发放3000元消费券。
2.对在市内购置燃油家庭乘用车(二手车除外;不含7座以上客车、货车、特种用车)并上牌的个人消费者,购置20万元(含)以上的,每辆车发放5000元消费券;购置10万元(含)至20万元(不含)的,每辆车发放3000元消费券;购置10万元以下的,每辆车发放2000元消费券。
3.以报废旧车购置新车(二手车除外;不含7座以上客车、货车、特种用车)的,对上述2条购车的个人消费者,每辆车发放的消费券金额增加1000元。
五、鼓励措施
鼓励汽车销售企业在政府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开展消费让利活动,让消费者得到更多实惠。各县区、开发区结合市级奖励,对6月份单月同比实现正增长至增幅2%的限额以上汽车销售企业奖励30万元定向家电消费券,对实现增幅2%(含)-3%的企业奖励50万元定向家电消费券,对实现增幅3%(含)-5%的企业奖励70万元定向家电消费券,对实现增幅5%(含)以上的企业奖励100万元定向家电消费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