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企业:
根据《关于支持企业做好引才留才用才工作的通知》(鲁委人组办发〔2021〕7号)和《山东省“千名博士挂职企业科技副总”行动实施方案》(鲁人社字〔2019〕154号)有关规定要求,决定继续组织2021年度省“千名博士进企业”活动。面向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编制(人员控制总量)内人员遴选优秀青年博士,到省内提出需求的国有企业、非公有制企业(含省管及中央驻鲁企业)开展合作、挂职服务。现就征集企业需求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合作、挂职岗位及期限
合作、挂职岗位为企业的科技副总、总经理助理、技术(研发)中心主任助理、技术顾问等,期限一般为一年。
二、合作、挂职方式
博士到企业工作,可采取合作的方式,既承担原单位一定教学科研任务或工作职责,同时与企业签订工作合同,完成企业科研开发和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任务;也可采取挂职的方式,不再承担原单位具体教学科研任务或工作职责。具体方式由人选派出单位、接收企业和博士三方协商确定,以三方协议形式,明确服务期限、科研成果归属、收益分配及各方权利义务等事项。
三、需求报送内容
企业要认真梳理填写《山东省“千名博士进企业”行动岗位需求表(见附件)》,明确需求人数、要求条件以及能够提供的福利待遇等内容。需求表加盖公章后,于2021年7月10日前发送电子版(PDF和Excel格式)至电子邮箱。
联系电话:0539-7979753
电子邮箱:lygxqdgwzzb@ly.shandong.cn
附件: 山东省“千名博士进企业”行动岗位需求表.xls
高新区人才工作办公室
2021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