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高新区物联网专业、智能制造专业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加强职称评审管理,根据《山东省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组织办法(试行)》(鲁人发〔2002〕26号)等规定,现就公开征集物联网工程、智能制造工程技术评审委员会专家库成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专家库成员条件
(一)征集范围。各有关行业、科研院所、大专院校、企事业单位、技术咨询机构、社会团体的在职人员中从事物联网工程、智能制造工作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推荐申请。
(二)相关专业
1.物联网工程。从事物联网应用工程(物联网智能应用行业应用架构设计、产品开发测试、方案设计、项目工程实施、安装、调试、集成应用运维以及物联网智能应用相关知识普及等)、物联网云计算工程(物联网云平台架构规划设计、安装部署、维护管理、升级云平台、云平台故障分析处理、云平台集成、自动化部署实施、技术支持以及物联网云平台应用相关知识普及等)、物联网智能感知组网工程(物联网各类型智能传感器、嵌入式产品开发、产品测试与设计、项目实施、安装、调试与技术运维、物联网通讯、智能终端设计开发、产品选型、方案设计、应用开发相关知识普及等)等相关专业。
2.智能制造。从事人工智能、控制科学与工程、机器人、智能制造、大数据等专业智能化新技术、智能化新产品、智能制造、智能服务、智能赋能技术、科技和生产管理、智能化系统集成及运维,重大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项目的规划、设计、可行性研究、技术改造等相关专业。
(三)专家库成员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学术作风和职业道德。
2.认真履职,公道正派,热爱职称评审工作,正确掌握并执行职称政策,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3.具有比较深厚的专业理论知识和丰富的专业技术水平,掌握了解本专业国内外最新理论和行业动态,在本专业同行中有较高的知名度。在教学、科研、生产第一线取得优良业绩。
4.一般要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3年以上或具有本专业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且从事本领域专业技术工作8年以上。
(四)下列情形之一,不得推荐列入专家库
1.不符合入库专家的基本条件。
2.公务员以及已经离退休的人员。
3.存在学术道德问题,有违纪违法不良记录人员。
4.其他不宜入库情形。
二、推荐办法和程序
(一)推荐方式。入选专家库的人员采取个人申请或者单位推荐的方式。请各相关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广泛宣传,积极推荐本地区、本单位符合条件的专家填写《临沂高新区物联网工程、智能制造技术专家库专家申请表》并对推荐表的内容进行初步核实。
(二)材料提交。1.《临沂高新区物联网工程、智能制造技术专家库专家申请表》;单位推荐入选专家库的,应经单位人事部门审查,在申请表上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人事部门或所在单位公章。2.证明本人身份的有效证件(复印件);技术职称、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三)审核批准。接收材料后,由评委会办事机构收集汇总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必要时组织专家会审,确定拟入库名单。
三、推荐时间
申报人员请将申请材料扫描电子版于2021年4月20日前发送lygxqdgwzzb@ly.shandong.com邮箱。
联系电话:0539-7979750
通讯地址:临沂高新区龙湖路39号352办公室。
附件:临沂高新区物联网工程、智能制造工程技术专家库成员申请表.doc
临沂高新区党工委组织部
2021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