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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临沂高新区物联网工程技术职务资格评价标准条件》《临沂高新区智能制造工程技术职务资格评价标准条件》征求意见的公告
高新组织部   发布日期:2020-12-11

为建设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加强我区物联网工程、智能制造工程特色专业技术人才培养,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同意青岛等市开展开发区特色专业职称工作的批复》(鲁人社函〔2020〕57号)、《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授权高新区组建特色专业职称评审委员会的通知》(临人社字〔2020〕81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高新区产业结构、人才队伍发展实际,高新区党工委组织部拟定了《临沂高新区物联网工程技术职务资格评价标准条件(征求意见稿)》、《临沂高新区智能制造工程技术职务资格评价标准条件(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请于2020年12月20日前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提出反馈意见。

联系电话:0539-7979750

电子邮箱:lygxqdgwzzb@ly.shandong.cn

通讯地址:临沂高新区龙湖路39号高新区管委会352室


附件:1、临沂高新区物联网工程技术职务资格评价标准条件(征求意见稿).docx

      2、临沂高新区智能制造工程技术职务资格评价标准条件(征求意见稿).docx



临沂高新区党工委组织部

2020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