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体责任单位:高新区管委会
责任人:刘佗
高新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
电话:0539-7109009
职责:高新区管委会是农村饮水安全的责任主体,统筹负责所辖范围内农村饮水安全的组织领导、制度保障、管理机构、人员和工程建设及运行管理经费落实工作,明确有关部门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职责分工。
行业监管责任单位:高新区农业农村局
责任人:韩维广
高新区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
电话:13953902072
职责:作为行业主管部门,要负责抓好农村饮水工程规划、项目实施方案等前期工作和组织实施,指导、监管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等工作。
区级供水单位运行管理责任单位:
高新区沂州水务有限公司
责任人:黄金贵
电话:13854919399
职责:负责向用水户提供符合水质、水量要求的供水服务,保障正常供水,落实相应人员做好水源巡查、工程运行管理、水质检测、水费计收和维修养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