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区直部门(单位)、村委会、学校、医院、协会、企业:
根据《临沂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印发<临沂高新区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选拔管理办法(试行)>等7个办法的通知》(临高管发〔2019〕7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经推荐选拔,主管部门初审和评审组综合评审,从全区申报推荐的全部人选中,评选出首届临沂高新区人才工程考察人选29名。为进一步增强选拔工作的透明度,广泛征求意见,接受社会监督,决定自2019年6月10日起,对考察人选进行公示和考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示。在高新区官网及人才所在单位同时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19年6月14结束)。所在单位可以采取张贴公示公告或登载内部局域网等多种形式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公示公告、本通知和考察人选的《基本情况一览表》或《申报表》。公示期间,如对考察人选有异议,可以直接向主管部门反映,也可向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二、考察。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考察组对考察人选进行考察,重点考察政治表现、廉政情况、业绩、成果和贡献等。考察时,要听取所在单位对其综合表现情况及公示情况的介绍,听取所在单位或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对其廉政情况的介绍,与所在单位的相关人员个别谈话,查看反映其本人业绩和成果的证书、实物等。
三、要求。各主管部门和考察人选所在单位要按照规定要求做好公示和考察工作,认真受理对公示人选的举报和情况反映,仔细核查有关情况。
高新区网站公示期限:2019年6月10日—6月14日
联系电话: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0539—7979750
区教育体育局,0539—7109960
区党工委宣传部,0539—7118162
区财政局,0539—7109157
区社会事业发展局,0539—7958866
区农业农村局,0539-7109357
附件1:关于首届临沂高新区人才工程考察人选的公示公告(式样)(以高新区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为例).doc
附件2:首届临沂高新区人才工程考察人选名单.pdf
高新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