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园区基本情况
园区名称:山东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区块1)
园区概况:山东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区块1)位于山东省临沂市,在罗庄区城区西侧,紧靠罗庄区城区。园区规划范围为:东至罗六路,西至罗十一路,南至工业南路,北至沂河大道,规划总面积为10.45km2。规划产业定位“主导发展电子信息技术、新材料、生物医药工程、机电、纺织”。该园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11年5月9日取得了山东省环保厅的审查意见(鲁环审[2011]10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中有关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内容等,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委托山东新达环境保护技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对园区(区块1)规划进行环境影响跟踪评价。
二、园区原环评执行情况
园区的发展规模和时序与原规划、环评基本一致,入区项目与园区产业定位基本相符,基本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但为保证园区的健康发展,园区需筛选入区项目,加大监管力度,严格审查企业验收及建设进度,采取严厉的处罚措施以防止违规情况的发生,同时,还需要注意在加强自身队伍建设和完善各项硬件设施等方面做出更大的努力,使整个环境管理体系更加的和谐有力。
三、园区入区企业调查及环境总量调查
经企业调研、资料查询,园区环评制度执行率和三同时验收执行率较高,园区需督促未进行环评和三同时验收单位,加快完善其环保手续。
对比规划环评中提出的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园区内废气污染物和废水污染物总量均未出现超标,总体来说污染物总量余量较大。园区的后续发展过程中,应继续加强环境监督管理,确保在总量控制范围内。
四、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及运行情况
园区内现有污水排至高新区污水处理厂,园区内供水、供电、供暖均由市政管网供应,基础设施建设较规划环评时变化较大,但现有基础设施可满足区内使用。
五、清洁生产与循环经济
从已建项目分析,园区入园企业符合园区产业定位要求,满足现行产业政策文件,园区在后续发展中应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的产业政策要求,禁止引进限制、禁止(淘汰)类项目,同时引进企业应符合园区定位要求,构建良好的产业链。
园区应鼓励、引导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工作,督促各企业加大污染物控制力度,减少能耗、物耗,提高物料回收率,引进废水资源化技术,全面提高清洁生产水平。
六、环境质量现状及变化趋势
1、环境空气
根据现状监测数据与原环评数据对比,SO2、NO2、TSP、PM10、PM2.5现状监测浓度均有所上升,氨、硫化氢、氟化物等现状监测浓度均有所下降。这说明,在园区开发建设期间,通过采取有效的环保处理措施,特征污染物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2、地表水
根据现状监测数据与原环评数据对比,各监测段面大多数污染物现状监测值要优于原环评监测值,说明虽然经过多年发展,产污量不断增加,但污水处理设施齐全且运行正常,因此并未对地表水环境造成加重污染,反而通过长时间的地表水治理,水环境污染程度降低,水环境现状趋于好转状态。
3、地下水
根据现状监测数据与原环评数据对比,各监测点地下水监测数据变化不大。
4、噪声
根据现状监测数据与原环评数据对比,各监测点噪声监测数据变化不大。
七、园区建设的合理性及环境可行性
园区环保基础设施基本建设到位,产业布局较为合理,环境管理及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预案较为完善,产业定位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要求。园区建区以来始终重视环境管理工作,回顾园区近年来的发展历程,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对临沂市高新区的经济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但也带来了一定的环境影响,园区管理部门高度重视区域的环保问题,切实进行了一系列整改措施,取得了一定成效。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注意事项
您如果是山东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区块1)内及周边居民,或者在园区工作,欢迎您针对园区环境现状提出自己的意见及建议。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可寄信或打电话向高新区管委或环评单位提出个人、部门、单位的建议。如需进一步了解园区情况,请于园区管委或环评单位联系。
公众提出意见后,可通过电话、信件或E-Mail进行意见表述。
公告期限:自公示之日起10日内。
十、委托单位名称及联系人方式
委托单位: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联系人:崔科长
联系电话:0539-7109071
联系地址:临沂高新区新华路39号
十一、环评单位
评价单位:山东新达环境保护技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风路101号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0531-88895672
电子邮件:xindahuanping@163.com
发布单位: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2018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