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各界:
《临沂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高新区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办法>的通知》(临高管办发〔2016〕32号)已于2017年11月30日到期,为进一步做好重大安全隐患的督促整改工作,有效预防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规范我区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工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有关规定要求,结合高新区实际,高新区安委会办公室重新修订并草拟了《临沂高新区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办法》。
现将《临沂高新区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办法》征求各界意见,如有意见,请于2018年9月29日前,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提交至高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临沂高新区管委会122室),电话:7958763,传真7958762,电子邮箱:gxqajj2008@126.com。
附件:临沂高新区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办法(征求意见稿)
临沂高新区安委会办公室
2018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