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区党工委统一部署,区党工委两个巡察组分别于2017年10月27日至12月25日,对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开展了巡察,并于10月31日至12月18日分别对区民政局、区卫计局开展了巡察回访。区党工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第三轮巡察情况汇报,召开书记专题会议,研究问题整改和线索处置意见。2月1日至2月2日,区党工委第三轮巡察向4个党组织反馈了意见。区党工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及成员、被巡察单位分管领导,两个巡察组组长、副组长及两个巡察组成员参加会议。
巡察期间,发现被巡察单位在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41个,其中涉及违反组织纪律13个,违反廉洁纪律3个,违反违反工作纪律25个。按照市委要求,两个巡察组向被巡察单位分别进行了“双向”反馈,既向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全体人员反馈,又向被巡察单位的分管领导反馈,有利于督促问题整改、强化压力传导。
四个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负责同志在反馈会上分别作出了表态发言,表示将主动担当,落实责任,强化督导,严肃问责,认真负责地抓好监督整改,切实推动整改落实。同时,分管领导对被巡察单位党组织的表态发言给予了点评,并对存在问题的落实整改提出了可行性的意见建议。
反馈会上,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就如何抓好整改落实提出了三点要求。一要统一思想,增强做好整改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二是强化落实,确保整改取得实效;三是统筹兼顾,举一反三,防微杜渐,推动各项工作全面开展。
会后,区纪工委分别对巡察回访被巡察单位党组织整改落实不力问题进行了约谈。
